1、深圳市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间正式出台,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4月15日-2017年5月13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4月17日-2017年5月16日

  第二批:网上受理时间:2017年6月15日-2017年7月14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7年6月19日-2017年7月17日

  2、深圳市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第一批认定1095家、第二批认定2673家、第三批认定23家,总共3791家,2015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总共2182家,在去年的基础上增加了1609家,增长率73.7%!后文附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详细认定名单。

  3、2016年起,深圳市政府加强了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视程度,引导相关产业往高新技术发展,相应的各区政府积极出台了相关的奖励政策,吹响了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前进的号角,深圳市政府领导也在相关会议中提出2017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将再增2千家,达到1万家,2017年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必将再度起飞!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趋势所在,深圳市企业家们,应跟上深圳市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步伐。

  其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优惠政策:

  1、目前,现在深圳市各区对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补贴为:南山区10万,福田区首次认定15万重新认定5万,龙华新区20万、龙岗区首次认定20万重新认定10万、宝安区10万、罗湖区10万(新政策制定中)、坪山新区首次认定30万重新认定20万、光明新区最高30万等;

  2、同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科技型企业国家级资质、助力企业进行品牌建设及宣传;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10%;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在此基础上申请政府资助项目,可优先享受政府其他各项优惠政策。

  其二、2017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设定依据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

  五、申请材料

  (一)企业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完成提交,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并附加盖公章的科技人员信息表,分为: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栏);

  (六)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复印件,验原件)。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6月15日--7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

  八、审批决定机关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审批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审查认定——公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告――颁发证书

  十、审批时限

  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 件:证书

  有效期限:三年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享受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其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分细则及政策解读

  201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与2008版有很大的改变,评分更细致,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序号

  指标

  分值

  1

  知识产权

  ≤30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30

  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4

  企业成长性

  ≤20

  1. 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序号

  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

  分值

  1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2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8

  3

  知识产权数量

  ≤8

  4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5

  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作为参考条件,最多加2分)

  ≤2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解读:注重考查技术的含金量,专家的主观判断性强,扣分也会是最严重的。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高(7-8分) B.较高(5-6分)

  C.一般(3-4分) D.较低(1-2分)

  E.无(0分)

  解读:60%高新收入,是由知识产权支撑的,知识产权转化的产品为主营业务,可以得A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3~4项(Ⅱ类)(3-4分)

  D.1~2项(Ⅱ类)(1-2分)

  E.0项(0分)

  解读: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为Ⅰ类,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为Ⅱ类,通常情况下都会有6项,加重发明专利的权重。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自主研发(≤6分)

  B.受让、受赠和并购等(≤3分)

  解读:鼓励自主研发。

  (5)企业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是(1-2分)

  B.否(0分)

  解读:此项针对例如知识产权管理认证体系,这样的认证项目。

  认定条件里针对知识产权还有规定,1,合作开发有明确的规定:在申请高薪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2,Ⅱ类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

  2、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同一科技成果分别在国内外转化的,或转化为多个产品、服务、工艺、样品、样机等的,只计为一项。

  A.转化能力强, ≥5项(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

  D.转化能力较弱,≥2项(7-12分)

  E.转化能力弱, ≥1项(1-6分)

  F.转化能力无, 0项(0分)

  解读:1,数量来说,年平均数是5项以上,三年的话是15项。

  3、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结合以下几项评价,进行综合打分。

  (1)定制了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帐;(≤6分)

  解读:提供研发管理制度,核算体系,研发费用辅助账。

  (2)设立了内部科技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6分)

  解读:提供研发设备清单,产学研协议。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解读:鼓励研发成果转化,从研发到销售的激励制度,鼓励企业员工,自主创新,自主创业。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解读:提供一份针对员工成长的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企业成长性(≤20分)

  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和年平均利润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估。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都按照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计算方法如下:

  (1)净资产增长率(10分)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财务报表期末数为准。

  解读:请注意,以前是总资产增长率,现在是净资产增长率。

  (2)销售收入增长率(1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两年计算;第二年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成长性得分

  指标

  赋值

  分 数

  ≥35%

  ≥25%

  ≥15%

  ≥5%

  ﹥0

  ≤0

  ≤20分

  净资产增长率赋值

  ≤10分

  A

  9-10分

  B

  7-8分

  C

  5-6分

  D

  3-4分

  E

  1-2分

  F

  0分

  销售收入增长率赋值

  ≤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