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新税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优惠政策存在交叉的,由企业选择最优惠的政策执行,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享受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按照新税法和实施条例中有关。
在国家税务总局“深入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在线访谈中,就有热心网友问到“现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否可以与其他类型的税收优惠同时享受比如企业在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的优惠政策”当时所得税司。
在中国境内居民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科技型中小高新技术企业1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1602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
高新技术企业需满足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创新能力等条件三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有啥区别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标准企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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