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地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但考虑到地名属于公共资源,基于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的基本考量,商标审查过程中对含地名的商标注册申请均予以严格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
对于县级以下行政区划的地名,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商标,但考虑到地名属于公共资源,基于平衡公共利益和私人权利的基本考量,商标审查过程中对含地名的商标注册申请均予以严格审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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