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商标权质押?商标权质押是指商标注册人以债务人或担保人身份将自己所拥有的、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商标权质押登记如何申请办理呢?我们下文会做简单介绍:
一、商标权质押登记办理条件
根据《担保法》75条的规定,商标专用权的质押条件是“依法可以转让”。提醒企业办理商标权质押时应该注意以下的问题:
1、出质的商标须是有效的商标,所以我们需要了解商标是否还在有效期,是否被撤销、注销或无效而丧失商标专用权。
2、商标没有被限制转让。如是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商标,在查封期限内,商标是处于限制转让、许可或质押的状态。
3、商标是否已经质押过,已经质押的商标在其剩余价值不足的情况下是不能再次质押的,如果剩余价值足以再次质押,那么也需要在先质押的质权人优先受偿商标价值。
4、对同一注册人在与质押商标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一并办理质押登记。用于以保证质押商标可以依法转让,从而保证质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将质押物变现以优先受偿。
二、商标权质押登记办理流程
根据商标局制定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程序》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质押的,需要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商标权质押登记的申请
商标权出质人和债权人在订立书面合同20日内向国家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质押登记并提交相应的文件,登记机关会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予以登记的决定。符合登记条件的,商标局会发给《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证》;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登记。
2、商标权质押登记的撤销、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应该撤销商标权质押登记: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发现有不予登记原因的;商标权质押合同无效的。
申请人名称、地址发生变更及因主债权债务发生转移或其其他原因发生质押权利转移的,应该提交变更的证明,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变更登记、补充等或重新登记。
目前,商标权质押贷款作为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备受企业青睐。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相对于于信用贷款,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利率低,能为企业节省较高的利息成本,也使得企业的融资空间得到极大提升,大大缓解了企业、尤其是许多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流程:
1、商标注册人应持《商标注册证》和银行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2.能力资料的真实性,以及质押商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对借款人给予答复;
3、借款人与银行达成初步贷款意向的,由借款人委托银行认可的商标评估机构出具商标价值评估报告,并持该报告与相关材料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4、银行与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后,双方应在订立书面质押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办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手续;
5、执行借款合同;
6、借款人将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基本情况报工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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